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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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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艺术中心(河北省对外文化交流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河北省艺术中心

发布时间:2024-06-27 18:39:41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艺术中心(河北省对外文化交流中心)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艺术中心建成于1999年10月,总建筑面积32059平方米,总投资3.2亿元人民币,坐落于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3号,是全国一类演出场所。建筑主体由大剧院、音乐厅、造艺空间小剧场、文化广场和地下停车场五部分组成。

河北省艺术中心秉持人民性、艺术性、国际性的发展宗旨,发挥在全省剧场中的龙头作用,组织实施中国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策划新年演出季、国际演出季、优秀传统文化演出季等系列文化品牌活动。近年来,中心开展多元化经营,与省内民族乐团、管弦乐团、合唱团、舞剧团等艺术团体合作,组建驻馆团体,开展社会化艺术服务;利用剧场优势,在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下,进行艺术生产创作,打造品牌剧目,培养文化艺术人才;推进全省艺术普及教育,与省内多所大中专院校合作,开展艺术推广教育活动;推动河北文化走出去,打造国际化的对外文化交流品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8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省艺术中心(河北省对外文化交流中心)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艺术中心(河北省对外文化交流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2024年7月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7月(含7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艺术中心网站(http://www.hbsyszx.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ruizhirenli.cn(推荐使用360极速浏览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注册(注册时上传个人一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填报个人信息,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9:00— 7月5日17:00

3.报名交费:通过网上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6日17:00。

4.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用户,使用用户名、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岗位选择、填表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承诺机制,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资格审查。由河北省艺术中心(河北省对外文化交流中心)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系统进行确认。

6.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7.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交费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7

月10日-7月12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专业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省艺术中心(河北省对外文化交流中心)公示栏张贴和河北省艺术中心(http://www.hbsyszx.com/)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省艺术中心(河北省对外文化交流中心)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艺术中心(河北省对外文化交流中心)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艺术中心网站(http://www.hbsyszx.com/)、河北省艺术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艺术中心网站(http://www.hbsyszx.com/)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030711(河北省艺术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311-85885804(省纪委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

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

河北省艺术中心(河北省对外文化交流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x

河北省艺术中心

(河北省对外文化交流中心)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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